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未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停车等待交警处理,并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向受害人提供帮助的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若肇事者满足上述任意一项或多项行为,就可以确认为交通肇事逃逸。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肇事者,将会面临刑事责任和法律追究。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未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停车等待交警处理,并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向受害人提供帮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以下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 肇事后未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如停车、施救等;
2. 未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如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
3. 未按规定报警或者未及时告知交警等有关部门;
4. 虽采取上述措施,但逃离事发现场。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若肇事者满足上述任意一项或多项行为,就可以确认为交通肇事逃逸。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肇事者,将会面临刑事责任和法律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