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的具体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律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事故报案: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或相关机构通过拨打报案电话或者前往交通警察部门报案。
2. 事故调查:交通警察部门根据报案信息,前往现场勘察或调查事故相关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原因、当事人证言等。
3. 伤残申报:伤者或其代理人将伤残情况书面申报给交通警察部门,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诊断证书、就医记录等。
4. 医疗鉴定:交通警察部门将伤者的申报资料转交给司法鉴定机构或医疗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程度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并制作伤残鉴定书。
5. 伤残认定:交通警察部门根据医疗鉴定结果,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伤残进行认定,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认定书。
6. 申诉和复核:当事人对交通警察部门的伤残认定结果不满意时,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诉或请求复核。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的具体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律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程序仅为一般常见的流程,具体细节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和执行。
